关于金花校区教学主楼7楼与图书馆楼原语音室腾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8日 10:05

教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国资处、服装学院、档案馆:

根据教学及巡视诊断工作需要,经过多方协调,学校决定:(1)解决服装学院教学实验场地问题;(2)设立学生艺术作品展馆。现就有关事项做一安排。

一、场地位置及腾房单位

用途

所腾房间

腾房单位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场地

教学主楼7034间)、7074间)

教务处

教学主楼7014间)、7094间)

教学主楼7052间)、7142间)、7172间)、7181间)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学生艺术作品展馆

图书馆楼原语音室

国资处

二、程序、时限及相关单位职责

(一)教学主楼7

 

(二)图书馆楼(5层)原语音室

三、注意事项

1.协调工作:由发展规划处和党政办完成。

2.关于搬迁费用及改造费用问题:学校承担费用。

3.有关管理问题:教学主楼701709作为专用教室,服装学院负责功能设计及施工,设计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建成后由教务处管理;学生艺术作品展馆建成后由档案馆管理。

 

附件:金花校区教学主楼7楼房源示意图

 

 

发展规划处

20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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