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国资处、服装学院、档案馆: 
   
   
   
 根据教学及巡视诊断工作需要,经过多方协调,学校决定:(1)解决服装学院教学实验场地问题;(2)设立学生艺术作品展馆。现就有关事项做一安排。 
   
 一、场地位置及腾房单位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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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腾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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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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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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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主楼703(4间)、707(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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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 
    
 
     
     |   教学主楼701(4间)、709(4间) 
          | 
    
 
     
     |   教学主楼705(2间)、714(2间)、717(2间)、718(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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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 
    
 
     
     |   学生艺术作品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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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楼原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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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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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程序、时限及相关单位职责 
   
 (一)教学主楼7楼 
   
 
  
 (二)图书馆楼(5层)原语音室
 
   
    
 
   
 三、注意事项 
   
 1.协调工作:由发展规划处和党政办完成。 
   
 2.关于搬迁费用及改造费用问题:学校承担费用。 
   
 3.有关管理问题:教学主楼701、709作为专用教室,服装学院负责功能设计及施工,设计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建成后由教务处管理;学生艺术作品展馆建成后由档案馆管理。 
   
 
   
      
   
 附件:金花校区教学主楼7楼房源示意图 
   
 
   
      
   
 
   
      
   
 发展规划处 
   
 201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