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日 14:0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人事处相关要求,发展规划处特制定出“2016年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一览表”(详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核查本部门工作任务,如有疏漏或不妥,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

 

发展规划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16年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一览表

序号

单位

目标任务

1

纺织学院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按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完成建设内容,接受省教育厅年度检查验收及学校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提交绩效报告等;

2.省优势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专项资金学科平台建设工作;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 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2

机电学院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机械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按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完成建设内容, 接受省教育厅年度检查验收及学校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提交绩效报告等;

2.省优势学科—机械工程学科平台建设工作;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 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3

电信学院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按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完成建设内容, 接受省教育厅年度检查验收及学校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提交绩效报告等;

2.继续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期内目标任务;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4

环化学院

1.继续化学工程与技术面上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继续环境科学与工程面上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继续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面上学科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期内目标任务;

4.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5.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6.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7.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5

计算机学院

1.继续计算机应用技术面上学科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期内目标任务;

2.完成新增二级学科的学科平台建设工作;

3.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4.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5.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6

人文学院

1.继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面上学科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继续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学科点培育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启动学科(学位点)培育(艺术硕士戏剧、戏曲领域)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7

管理学院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陕西纺织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按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完成建设内容, 接受省教育厅年度检查验收及学校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提交绩效报告等;

2.继续工商管理面上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8

服装学院

1.继续设计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省优势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内衣人体工效学)专项资金学科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9

艺术工程学院

1. 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3.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10

理学院

1.继续数学一级学科面上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期内目标任务;

2.省重点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纤维物理学)专项资金学科平台建设工作;

3.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4.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5.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6.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11

思政部

1.继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群)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建设期内目标任务;

2.参加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学科排名达到预期目标;

3.完成学院“十三五”分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4.完成学科“十三五”规划任务及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总结;

5.与学科建设有关其他工作。

上一条:关于修改“十三五”学科建设分规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 电话:029-81369179

    • 邮编:710600

    • 地址:中国.西安.临潼校区行政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