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十三五”学科建设分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7日 14:53

各学院(部)规划编制工作组及各学科: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西工程大党字〔20155号)安排,《西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西安工程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西工程大党字〔201620号)已编制完成,现对各学科建设分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改“十三五”各学科建设分规划的依据

《西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西安工程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办公系统下载)。

二、分学科规划

马克思主义理论“十三五”发展规划

数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机械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

控制科学与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

化学工程与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

环境科学与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

纺织科学与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

管理科学与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

工商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

设计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按一级)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十三五”发展规划(按一级)

信号与信息处理“十三五”发展规划(按一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按一级)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十三五”发展规划(按一级)

三、修改后的编制提纲

一、“十二五”取得的学科建设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成就

(二)存在问题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发展思路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思路

(二)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

四、修改原则

(一)“各学科建设发展分规划”要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总规划。

(二)“十二五”各学科建设取得成就应突出重点,日常性工作不应列入。

(三)存在问题应紧扣在学科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困难来写。

(四)发展思路与主要任务要以学校学科建设重点目标的完成为主线,合理设计发展路线与战略举措。

(五)文字要精练,操作性、可行性要强。

五、进度安排

()524日之前,修改学科建设发展分规划,完成学科分规划文本(第2稿)。

(二)531日之前,各院部召开教授委员会,研究讨论学科分规划文本(第2稿)。

(三)67日之前,修改完善学科分规划文本(第2稿)形成学科分规划文本(第3稿),与院部教授委员会意见(复印件)一并报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潼校区22-8315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梅  温雅

联系电话:62779076

邮箱地址:xkb318@163.com

上一条:关于修改“十三五”院部规划的通知(十三五规划第6号)

下一条:关于2016年教学单位(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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