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09:40

学院(部)、科技处、研究生部、图书馆等部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已经启动,5月30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此轮学科评估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紧密联系,因此受到国家、地方政府、高校的空前重视。由于“五一”短假即到,为了院部及有关部门便于布置工作,抓紧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学科

    理学、工学门类:数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门类、统计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艺术学门类:设计学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

    2.评估内容

    此次评估较第三轮全国学科评估有较大改动,工作量极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以理工科为例):

    (1)师资队伍与资源一级指标需提供骨干教师情况(理工科限填25人,其中青年教师不少于10名),供评估专家对师资队伍的水平、结构、国际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涉及学科全体成员。

    (2)人才培养质量的考察要素及需提供的信息

    考察导师指导质量:2014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及联系方式;

    考察在校生培养质量:不超过15人的优秀在校学生并简要介绍其在学成果;

    考察毕业生质量:近四年毕业生的总体就业情况,近15年优秀毕业生简介不超过20人。

    雇主调查:按比例提供毕业生工作单位信息(毕业生所在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时间跨度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与全体导师有关。

    (3)科学研究水平一级指标下学术论文质量,要求填写扩展板ESI高被引论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转化要求填写近四年获得授权并已转化或应用的发明专利与国防专利,需提供转让合同或应用证明等。涉及学科全体成员。

    (4)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

    撰写学科基本情况及英文版;

    撰写社会服务与贡献方面的材料(概述+反映本学科在社会服务方面贡献的四个典型案例)。

    以上详细要求参看学科评估简况表中所列各项

    3.认真研读、学习学位中心关于评估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表格。

    4.428号(周四)上午930分召开此次学科评估工作部署会(具体事宜详见办公系统第九周主要会议安排),同时将简要介绍各学科门类指标体系及学科评估简况表。

    5.请根据以上主要内容提前搭建学科评估材料撰写班子,五一不放假。

    附件:1、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

          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3、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以理工类为例)

          4、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样表)

          5、参评学科汇总表(样表)

          6、第四轮学科评估解读

发展规划处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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