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第9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安排,《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简称初稿)已基本完成,为了充分征集、汲取好的意见建议,指导各专项规划的修改与完善,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读《初稿》,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一)《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见附件1)。
(二)请将对总规划的修改建议发送到指定邮箱,或直接在《初稿》上修改,并反馈至“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修改完善专项规划
(一)各专项规划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规定的编制提纲(见附件2),撰写规划内容,内容要简洁明了、突出重点,避免繁文缛节、流于形式。
(二)认真学习总规划提出的7类主要目标以及“1444”战略任务(1个党建引领任务、4个核心发展任务、4个协同发展任务和4个改革提效任务),领会、落实其发展思路,修改完善各专项规划。
(三)各专项规划需逐项细化总规划目标任务,确保由学院(部)完成的任务具体分解到某学院(部),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相关要求
(一)4月6日前,反馈对总规划的修改建议。
(二)因初稿尚不完善,还需多次修改,请各单位做好对规划材料的保密工作,用后需交回“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一)“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二)联 系 人:吴 生、高占尧。
(三)联系电话:62779073。
(四)联系邮箱:fazhanguihua145@163.com。
“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代章)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