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工程大学两校区功能定位布局方案》,研究生部确定了《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室分配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分配的房间包括各学院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该房间兼有搬到临潼校区的学院部处理金花校区事务的功能。请各相关部门做好使用方案,报研究生部,加快从7号楼、图书馆楼搬迁的工作。
该方案由研究生部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搬迁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3.4.7
附: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室分配管理办法
为改善条件,培养研究生,学校建立研究生工作室。为加强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与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工作室用途
研究生工作室以学生为主,主要用于研究生科研、学习、学术交流、讨论,以及人数较少的专业学位课程、选修课程的上课等。
二、分配原则
1、研究生工作室由研究生部负责统一分配到学院,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负责具体管理。公共平台(多媒体报告厅、讨论室)以学校统一建设和管理为主;工作室以学校和学院共同建设,学院具体管理为主,学院是工作室的具体责任单位。
2、分配原则:
(1)鉴于本次腾空房屋的资源,主要考虑解决搬迁(或即将搬迁)到临潼校区的学院研究生用房问题,不搬迁的学院不在本次考虑范围之内;
(2)分配方案在结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7号楼工程训练中心学院所拥有资源的情况;
(3)学院分配房屋的总数,基本上依据在校研究生人数(2011、2012级)而定,并兼顾了不同学科研究生使用房屋的特点;
(4)根据总体规划布局,机电楼为工科,1号教学楼为人文、社科、经管、理学类。相类似的学科群尽量集中于同一个楼,相同一个学院尽量集中于同一楼层;
(5)每一层都尽量设有公用平台(多媒体教室及小型讨论室),每个学院都设1间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6)楼层布局时考虑到了房屋使用的历史及现状。
三、总体分配方案
1、公共平台方案
多媒体报告厅(或学术中心、讨论室):机电楼2、3、4、5层各一个;
2、研究生工作室方案
(1)机电实验楼,安排工科类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一层(含一层连接楼)、二层西半部(含二层连接楼);
计算机学院:二层东半部、三层东半部;
环化学院:三层西半部(含三层连接楼);
电信学院:四层(含四层连接楼)、五层(含五层连接楼)。
详细分配方案见附件一。
(2)教学主楼,安排文理管理类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院:二层西半部东侧;
思政课教学研究部:二层西半部中部;
管理学院:二层西半部西侧;
理学院:三层东半部。
详细分配方案见附件二。
四、使用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室主要用于研究生科研、指导研究生、研究生学习、学术交流等业务,不得用于社会兼职、经营性业务或其它与科研、研究生培养无关的用途,亦不得变相改为专业教研室等。凡擅自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纠正直至收回。
2、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工作室的宏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与管理,由学院负责。安全稳定、日常管理、维护使用,一切行为等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定。
3、研究生工作室的用电、用水、暖气、门禁、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等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学院要教育研究生遵守工作室的管理规定,不得在室内生火做饭、娱乐聚会、住宿等。要教育研究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保障室内外环境卫生与正常秩序。对于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教授及研究生责任。
4、研究生工作室内的办公家具由学校统一规定式样。专业设备由导师本人负责配置,配置应符合学校统一规范与要求。严禁使用大功率设备、音响等,严禁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品,具有腐蚀性、气味性的化学用品等危险品。
5、具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将房屋予以纠正直至收回:
(1)利用该房屋在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严重的学风和道德问题,或者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者;
(2)如果学院将房屋直接分配给导师,而导师在年度考核中,结论为“不合格”者;或者中途长期出国、调离、退休、长期生病等,无法履行教师职责者;
(3)其他情况,不适应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解释。
附件一 金花校区机电楼分配方案
学院
|
房屋分配
|
层数
|
房号
|
机电学院
|
1
|
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2、连接楼全部
|
2
|
209、211、213、215、216、217、219、连接楼全部
|
计算机学院
|
2
|
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10
|
3
|
301、302、303
|
环化学院
|
3
|
304、305、306、307、309、310、311、313、315、317、319、321、323、连接楼全部
|
电信学院
|
4
|
401、402、403、404、406、407、408、409、411、412、413、414、415、416、418、连接楼全部
|
5
|
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连接楼全部
|
(备注:机电楼其余房屋为学校研究生公共平台)
附件二 金花校区教学1号楼分配方案
学院
|
房屋分配
|
层数
|
房号
|
管理学院
|
2
|
2028(套间)、2033
|
思政课教学研究部
|
2
|
2020、2022、2024、2027、2029、2031
|
人文社会科学院
|
2
|
2016、2018、2021、2023
|
理学院
|
3
|
321、322、322(西)、325
|
(备注:教学1号楼腾空其余房屋为学校研究生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