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十二五”分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3日 00:00

各学院(部):

我校教代会已通过《西安工程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已基本明确,编制校“十二五”分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条件已完全具备,现就各学科编制“十二五”分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Ⅰ.学科分规划编制的原则

一.指向性原则

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务必保证规划学科与《西安工程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搭建好“提升优势学科影响,强化支撑学科特色,加速新兴学科发展,充实基础学科内涵,构建一流的特色学科体系”的框架,按照“5+x”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的要求,确定好未来五年学科建设发展目标。

二.科学性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找准学科的特色优势,梳理规划好学科重点发展的研究方向,重点突破,全面提升;认真总结“十一五”学科建设的经验教训,对照本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客观的、科学的总结,剖析主要问题,提炼成功经验,科学编制“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三.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要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思路清晰,表达简明、准确。学科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既要有定性的描述,又要有量化指标约束,以利于组织实施,评估监督。原则上按照二级学科编制,二级学科的学术队伍人员不能交叉,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少于2个。

四.民主参与原则

规划的编制要集中学科团队的集体智慧,广泛参与,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形成一个具有最大认同度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分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分学科建设规划小组,分解任务,落实任务,要组织本学科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制订分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Ⅱ.编制学科

1.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2.人文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戏剧戏曲学;

3.服装与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内衣人体工效学,艺术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服装信息化工程与技术;

4.艺术工程学院:广播电视艺术学;

5.理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统计学,纤维物理学;

6.机电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与理论,复合材料设计与控制,工业设计;

7.电信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

8.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

9.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10.纺织与材料学院: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11.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纺织经济管理。

Ⅲ.编制提纲

一、“十一五”学科发展状况

(一)发展状况

1.学科水平

现有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位置,学科的整体水平。

2.学科队伍

学科队伍规模和结构(学历、学缘、年龄和专业结构)。

3.科学研究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等。

4.人才培养

培养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

5.平台建设

教研室、实验室、研究中心、学术交流、文献资料等,学科建设组织管理规范、学科文化精神等。

(二)不足与问题

实事求是,找准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全面、准确、精炼。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发展目标

三、学科建设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学科方向(确定重点建设的研究方向等,体现“5+x”)

(二)学科队伍(依据学科方向引进、培养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

(三)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等)

(四)人才培养(培养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

(五)学术交流(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空间等)

(六)平台建设(实验室、研究中心等)

五、保障措施

针对主要任务,提出实实在在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实施办法、评估监督、运行机制创新、绩效考核与资源配置等方面。

Ⅳ.有关事项

1.学校鼓励按一级学科编制规划,需要按照一级学科编制规划的学科,相关学院(部)可向发展计划处提出书面意见,在编制规划时要重点说明运行模式。

2.要根据本学科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年度分解学科建设任务,确定各年度的具体建设目标。格式要求按附1具体化。

3.将《XX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XX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标分解简表》(附1)、XX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专家意见表(附2)、XX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学术委员会意见表(附3)各一式1 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送发展计划处。

4.其他未尽事项,可向发展计划处咨询。

联系人:王耀武阎迪

联系电话:82330078

E-mail:wangyaowu_69@126.com

附1 XX学科.doc

附2 XX学科.doc

附3 XX学科.doc

发展计划处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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