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大发展字〔2011〕1号 签发人:戴仓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教位〔2011〕5号“关于对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与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对陕西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验收考核与规划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项目自查小组 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对项目3年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陕教位〔2011〕5号附件1)。 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学科项目2011—2013年两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陕教位〔2011〕5号附件2)。 (二)成立校验收专家组 专家组组长:张一心 成员: 李 龙、褚 琳、徐焕章 校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包括业务和财务方面),形成单位验收总报告,并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打分,做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初步结论。同时要形成对建设项目3年建设成效的分析报告:包括总体建设成效和标志性成果,特别是对建设成效显著、有可能冲刺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项目进行分析(在国际国内学科发展中的水平和重大标志性成果及该学科项目未来发展的目标)。对《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二、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前,将项目《绩效报告》和《规划书》报送校发展计划处各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wangyaowu_69@126.com。 (二)验收考核: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召开专家咨询评审会,对各学科项目进行验收和下一步规划评审。 (三)校发展计划处于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单位验收总报告和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项目《规划书》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四)陕西省教育厅在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前,召开专家咨询评审会,对各学科项目进行验收和下一步规划评审;10月底以前,进行验收工作总结,下达2011年—2013年立项建设学科名单。 三、验收依据 陕教位〔2011〕5号“关于对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与规划的通知”文件;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8〕171号);《绩效报告》;实地考察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纺织与材料学院要成立项目迎查与规划工作小组。做好迎接陕西省验收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及其它相应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绩效报告》是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不得随意更改原“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填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陕教位〔2011〕5号“关于对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与规划的通知”文件下载网址: http://xwb.shaanxi.gov.cn/shownews.asp?id=547 联 系 人:王耀武 电 话:029—82330078 电子邮箱:wangyaowu_69@126.com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