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我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四年已满,按照2012年党政工作计划,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启动换届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换届工作。基层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参照执行。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校敬业,为人正直,办事公正。 (二)近5年内业绩显著,学术造诣深,学风端正,熟悉本学院学科专业学术状况,了解全校学术动态。 (三)在职教授。 (四)男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女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3岁。 (五)连任委员总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六)院士和校长为学术委员会当然委员。 二、产生程序 按2002版学术委员会章程,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表”(附1)。 (二)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三)根据学校学科布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情况,在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并结合学校宏观管理状况,确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四)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五)校党委会批准校学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六)校长聘任。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学科均衡原则:以一级学科及二级学科为基础。 (二)学科优势原则:向“5+X”涉及学科倾斜。 (三)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教学、科技、人才在学校的作用。 (四)多层次办学的原则:兼顾国际合作办学。 (五)理工类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委员人数比例控制在7:3左右。 校学术委员会总人数不超过35人,具体名额分配见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附2)。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分配的学科名额推荐候选人。 (二)本单位连任委员总数不超过本单位上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连任情况见附3。 (三)2012年11月7日前,将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统计表(附4)及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表(附1)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五、组织领导 本次换届的基层推荐提名工作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统一领导,院长主持实施。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由高勇、姚穆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组织工作。 附件:1.附1 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表.doc 2.附2 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doc 3.附3 西安工程大学历届学术委员会组成.doc 4.附4 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统计表.doc 西安工程大学 201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