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关于下达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09:26

校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部署,为做好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及党政工作计划目标,切实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经单位申报初审、专家论证、项目归口单位答辩、修改调整、校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环节后,由校财务管理委员会安排项目资金,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等。

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实施,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发展专项建设项目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项目建设,禁止挪作他用。

四、各建设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明晰”的原则,负责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与实施效果。

五、项目经费的支出一定要有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并按照财务处规定程序进行。

六、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监察处等部门将适时对项目进行检查。

七、发展专项项目中:各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的平台建设、“互联网+纺织服装”云计算和大数据公共支撑平台、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临潼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西纺文创双创平台建设及学生培养计划、实验室改造建设费、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临潼校区核心交换机和DNS服务器更新、门禁及车载系统项目、图书购置费中的数据库资源购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请相关单位务必按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50%以上、9月底前完成75%以上、11月底前完成95%以上、12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计划共确定项目61项,安排资金18243.67万元。

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并提交《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纸质版一式四份),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送发展规划处。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安排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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