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推进2019年发展专项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7日 16:44

各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西工程大校字〔2019〕6号)的安排,我校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执行时间已到中期,为了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与省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请各相关单位按照《2019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进度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

(一)学科建设专项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生院;

项目承担单位: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人事处;

项目承担单位: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项目承担单位:教务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工程训练中心、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研究生院、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项目承担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五)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归口管理部门:科技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图书馆、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发展规划处;

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处、协同创新中心、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各科研平台、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校医院、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基建处、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7〕68号)相关规定,归口管理部门需要担负起统筹管理的责任,对批准的归口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和监督。对已开展的项目,定期进行督促推进,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对未启动的项目,调查原因督促实施,确因客观因素需要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尽快报发展规划处备案,以便学校宏观调整预算。

(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的落实主要依靠各类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把握着项目的实施节奏,对项目的落实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大局意识,按照计划进度排好项目进度表,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持续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三)校招标办要积极督促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招标报告编制工作,加快招标与合同签订进度;同时要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督促供货商实时供货,尽快完成项目验收与建账环节。

三、后续安排

(一)下学期,学校将定期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对进展缓慢、未启动也未上报调整的项目,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问责,并将压缩下年度的预算金额。

(二)《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中已规定纳入使用省专项资金的项目,将重点检查,确保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占尧、张雄斌;

联系电话:62779073;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发展规划处

                                       2019年6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7、2018年发展专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西安工程大学关于下达2019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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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29-62779073

    • 邮编:7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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