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拟对2023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知》(陕教信办〔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通知》规定的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按照《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评选参照表》自评后,学校得分符合《通知》申报要求,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推荐和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了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的申报单位和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的推荐人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西安工程大学发展规划处
二、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发展规划处 张海轩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月16日至1月17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雄斌
电 话:029-81369179、17792550536
邮 箱:fazhanguihua135@163.com
地 址:临潼校区行政楼319办公室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