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工程大财字〔2020〕2号)相关安排,依据学校1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预算编制会议精神,结合《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至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规划》,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7〕68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发展需要原则。2021年编报的发展专项项目原则上是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实施条件相对成熟、建设资金能够保障的项目,避免出现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执行情况较差、经费支出困难等影响学校整体绩效和经费执行进度的“僵尸”项目。
(二)坚持绩效精准原则。2021年编报的发展专项项目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要坚持绩效评估导向,要遵循同类型项目整合打包申报思路,经费预算要精准、建设绩效要突出。避免出现小型化、碎片化、拼凑性项目。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2021年编报的发展专项项目要统筹兼顾与2020年3月份已编报并被纳入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10月份已编报并被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项目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编报项目两张皮”现象。
二、编制范围
2021年发展专项经费仍按照五大类进行编报,继续按照归口管理单位统一组织的形式开展,具体为:
(一)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包括学科团队、学科平台、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
(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包括高层次人才队伍及团队引进、人才质量提升等建设经费,由人事处组织申报。
(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
围绕本科生与研究生创新人才教育、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工程训练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组织申报。
(四)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
包括校园基本建设、大型修缮、水电管网改造、大型设备购置及改造等建设经费,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组织申报。
(五)公共服务建设专项经费
1.校园信息化建设经费:由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申报。
2.图书资料建设经费:由图书馆负责申报。
3.科研事业建设经费:由科技处负责申报。
4.文明校园建设经费:由宣传部负责申报。
5.办公设备及防疫物资购置经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申报。
6.平安校园建设经费:由保卫处负责申报。
三、编制程序
(一)2020年12月1日前,填写拟报项目。由分管校领导安排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学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三年建设规划》中2021年申报项目实际,经充分酝酿、论证后确定拟报项目,并填报“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申请简表(详见附件)”后提交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核、论证后对拟报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并按所填报项目分类合并为申报项目,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经归口管理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组织答辩论证。发展规划处结合学校安排,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并组织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已通过论证审核的项目进行答辩。之后,发展规划处结合校财务处对发展专项的总控制额,提出预算指标建议数,报校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2021年发展专项经费预算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答辩项目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填写任务书。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草案”预算额度安排,结合拟报建设项目先后次序,筛选、压缩后确定2021年度发展专项上报项目及预算经费额度,并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计划任务书具体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印发执行。发展规划处按照学校预算编制总体时间进度安排,结合相关预算编制程序规定,梳理、汇总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关于下达2021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由各单位遵照执行。
四、编制要求
(一)常规性事项(含每年按相关规定配套实施、每年校园维护和办公设备采购固定预留、日常运行等事项)不能列入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范畴。
(二)申报项目的名称由各部门自定,但项目名称要科学、规范,要能涵盖其包含子项目的关键内容。各部门根据项目内容可编制1个项目也可编制若干个项目,但申报的项目要尽可能的进行科学归类,避免重复性申报。
(三)跨年度的项目要分年度编报预算,当年的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实现支出,严格控制项目上报后再进行项目变更或增减预算经费。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修缮改造项目等在申报项目的同时,应提前做好可行性论证,并提供详细的项目设计图纸、设计方案、预算支出明细等材料及规划建设方案。
(五)项目报送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早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特别是涉及到设备、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更应提早谋划、提前准备,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报送项目的过程管理,配合做好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切实发挥建设资金效益。
五、相关说明
(一)为进一步加强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将重点对部分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的绩效进行分类、分批次评价。对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将进行问责,并视具体情况压缩下年度的预算金额。
(二)经论证可行的项目,但受学校财力影响,未列入本年度执行的项目,将被纳入学校发展专项建设项目库,后续将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考虑、逐步安排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临潼校区行政楼316室
联系人:张雄斌、马 楠
邮 箱:fazhanguihua135@163.com
电 话:029-62779076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申请简表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