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通知》(陕学位办[2011]27号)文件精神, 2012年我校的“表演、录音艺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等3个本科专业需要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权,请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纺织与材料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及相关专业带头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标准与程序
执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意见(试行稿)》(陕学位〔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1.学院组织自评自查,撰写自评报告,制作自评情况汇报PPT,填报《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2),并做好专家质疑和实际考察的准备工作。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校内评审。
3.学校于2012年3月15日向省学位办行文提出评审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4.省学位办将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和专家进校抽查。对于评审不合格的学科专业,不授予学士学位授予权。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相关学院于3月1日前将《申请授权学士学位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表与自评报告装订成册)、《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2)等有关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发展计划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zjhcxpu@126.com。
三、其他
1.专业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填写依据《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本专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2.相关通知材料请到发展计划处公告通知及文件下载区的信息服务栏下载,网址:http://xuekb.xp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1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doc
2.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doc
3.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意见.doc
4.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指标体系(含专业自评表).doc
联系人:王耀武 阎 迪
联系电话:82330078
发展计划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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