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章程起草小组在章程编写大纲的基础上,形成了《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初稿),经章程起草小组讨论修改,《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业已完成。
针对《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高勇校长批示:“请各部门、各学院认真阅读并提出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各学院部、各党政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工作任务
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生代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记录的基础上,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记录总结,该记录随《西安工程大学章程》一起上报陕西省教育厅,供核准章程用。同时,学校鼓励并接收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校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校区,发展规划处派人收交)
①《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议记录
②《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议记录摘要 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的意见和建议,用电子文档提交学校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式不限。
联系电话:62779073
联系人:王耀武 高占尧
办公地点: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电子邮箱:gaozhanyao607@163.com
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制定领导小组
20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