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西安工程大学章程》的精神,《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经校学术委员会和教代会讨论,2014年4月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2014年4月8日校党委会审定,现予发布,从2014年4月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
2014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申报面上学科建设项目开展答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意见反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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