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查学校章程实施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6日 10:59

校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政办〔20168号)要求,教育厅将对省属高校大学章程的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现将我校章程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制度

(一)陕教政办〔20168号文件规定:随机抽查事项、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2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场主体的3%,对投诉举报多、被纳入重点监管或以往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在抽查后15天内将抽查结果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和各行业信息渠道,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11月底前,省教育厅完成本年度抽查工作。

二、工作依据

《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工程大党字〔20147号)

下载网址:http://xuekb.xpu.edu.cn/info/1107/1558.htm

三、工作内容

对照章程条款,自查如下内容:

(一)已确定的相关制度。

(二)制度确定的时间(章程之前、章程之后)。

(三)制度的执行情况简述。

(四)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930日前,按照自查内容要求,编写并提交自查报告。

(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迎接省教育厅的督导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占尧  张雄斌

电话:6277907313484904536

邮箱:fazhanguihua135@163.com

地址:临潼校区22-8315

 

 

                                 发展规划处

                               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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