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填报2018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11:4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的通知》及学校召开的预算编制专题会议精神,现就2018年各类发展专项填报项目申请书及答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答辩

(一)填写任务书。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对应预算经费控制额度,结合拟报项目建设先后次序,综合考虑中省共建项目及年度工作等任务,组织各单位填报项目计划任务书(2018年度学科类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由学科建设科发至各学院;2018年度非学科类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

(二)组织答辩论证。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按照需要组织学院和部分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答辩。

1.学科建设类

答辩时间:由发展规划处安排。

2.非学科建设类

答辩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18日(暂定学习期间)。

答辩单位:1)人才队伍建设类——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创新人才培养类——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程训练中心;(3)基础设施建设类——基建处、后勤管理处;(4)公共服务建设类——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图书馆;(5)其他公共服务建设类——国有资产管理处、宣传部。

答辩要求:各归口单位答辩时,请围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资金预算安排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方面展开。汇报及答辩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后续程序安排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答辩情况修改完善任务书。

(二)发展规划处编制2018年发展专项预算方案。

(三)校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党委会审定。

(六)签订并提交项目任务书(纸质版)。

三、相关要求

(一)2018年1月15日下午16点前,各项目归口单位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电子版(接收邮箱:fazhanguihua135@163.com)。

)各归口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答辩事宜(答辩顺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联系人:高占尧、张雄斌

电话:62779073

 

 

附件:2018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非学科类建设项目)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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