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发展专项项目后期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15:30

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下达2018年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西工程大校字〔2018〕6号)相关安排,结合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经费下达及执行要求,为保证专项经费按期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发展专项项目后续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招标采购的项目

(一)6月15日前,务必将发展专项中涉及招标的项目材料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

(三)8月31日前,所有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完毕。

(四)10月31日前,按项目合同完成供货工作。

二、其他项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进度安排开展实施,9月初,学校将组织检查小组对执行进度进行中期检查。

此项工作关乎学校事业发展,牵扯到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资金的使用成效,请各校属单位积极准备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8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第二阶段搬迁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学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论证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 电话:029-62779073

    • 邮编:710600

    • 地址:中国.西安.临潼校区2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