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
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安排,《西安工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已基本完成,专项规划经过各编制工作组的精心撰写完成了初稿,且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但与总规划在发展思路与任务落实方面仍有一定的偏差。为了保证专项规划与总规划的有效衔接,使其能够真正细化、落实总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与任务,并有效指导学院(部)规划的顺利编制,校“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十四五”专项规划专家现场指导论证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规划名称及责任部门
序号 |
规划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规划 |
组织部、宣传部 |
2 |
学科建设规划 |
学科建设办公室 |
3 |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人事处 |
4 |
人才培养规划 |
教务处、研究生院 |
5 |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规划 |
科技处 |
6 |
现代校园建设规划 |
发展规划处、网信处 |
7 |
大学文化建设规划 |
宣传部 |
二、参会人员
“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主要执笔人、“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序号 |
规划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1 |
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规划 |
7月2日上午9:00-10:00 |
另行通知 |
2 |
大学文化建设规划 |
7月2日上午10:00-11:00 |
3 |
现代校园建设规划 |
校园建设 |
7月2日下午2:00-3:00 |
信息化建设 |
7月2日下午3:00-4:00 |
4 |
学科建设规划 |
7月5日上午9:00-10:00 |
5 |
人才培养规划 |
研究生教育 |
7月5日上午10:00-11:00 |
本科生教育 |
7月5日上午11:00-12:00 |
6 |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
7月5日下午2:00-3:00 |
7 |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规划 |
7月5日下午3:00-4:00 |
|
|
|
|
|
|
四、会议流程
(一)专家组对照总规划和专项规划文本内容,分块进行意见反馈;
(二)各专项规划编制负责部门对未领会的意见提出咨询,专家与“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现场进行阐释与沟通。
(三)“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二)联 系 人:高占尧、郝向举。
(三)联系电话:62779073。
(四)联系邮箱:fazhanguihua145@163.com。
如因其它工作需要,须对以上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