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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5-09-17】        阅读:

一、学科所在学院及学科带头人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及学科自身实际情况,以凝练方向和汇聚队伍为主旨,确定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申报简表》及《学科方向前期研究基础统计表》;

二、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在充分酝酿基础上,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三、发展规划处就学科所填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立项类型反馈给学科所在学院;

四、学科所在学院就反馈意见对任务书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一周后将重新修定的任务书交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

五、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学科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学科接受质询并进行答辩;

六、学科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再次修定完善任务书,并于答辩一周后重新提交任务书;

七、发展规划处对学科答辩后重新修改完善的任务书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科填写并于一周后提交《西安工程大学立项学科简况表》;

八、发展规划处根据任务书建设内容及学校当年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核拨立项学科建设经费额度并行文下达给学科所在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九、立项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各方向负责人在接到经费下达文件一周后,与学校签署《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同时项目负责人与各方向负责人签署“学科立项建设经费支配使用责任书”,并给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备案一份;

十、发展规划处根据项目负责人与各方向负责人分配的经费额度核发学科建设经费本至方向负责人,各方向负责人行使签字权;

十一、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学科团队成员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立项学科平台申报表》,发展规划处组织召开学科平台建行项目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进入平台设备采购阶段,项目负责人及各方向负责人配合相关进程直至设备安装到位,以完成任务书中各项建设任务;

十二、未尽事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发展规划处

附:

1.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2.西安工程大学学科方向前期研究基础统计表

3.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4.西安工程大学立项学科简况表

5.西安工程大学立项学科简况表附件

6.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

7.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经费支配使用责任书

8.西安工程大学立项学科平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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