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我校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综合办学条件统计工作从即日开始,为了确保本次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相关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1)和《西安工程大学2015年高等学校综合办学条件数据库》(附件4)分解的任务,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填报范围和各项指标,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计工作人员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准确理解每一项统计指标的内涵,明确每一项统计指标的要求和范围,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学生、教师年龄以9月1日为满周岁计算。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台帐,并根据办学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台帐,切实做到底子清、数据明。
(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综合办学条件统计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细致地填报、审核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并按规定在报表上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报表,发展规划处将不予接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上报报表的同时,要留存报表底稿备查。
(四)2014年安装过统计软件的部门请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下载2015年插件并安装运行后在该系统中填写,2014年未安装统计软件的部门请到附件2中导出各自相关的空表填写。在统计工作当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三、时间节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相关表格(附件3、5)填好后,经统计工作人员签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加盖本部门、本单位印章,务必于10月26日前送发展规划处(含导出的电子文档),以便及时汇总、审核和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温 雅
联系电话:62779073
电子信箱:fazhanguihua135@163.com
附件:
1: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相关单位任务分解表。 2:2015-2016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部门需填报的导出空表。 3: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封皮。
4:2015年高等学校综合办学条件数据库。
5:2015年高等学校综合办学条件数据库封皮。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