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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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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校学科建设情况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阅读:

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及各一级学科召集人: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高校学科建设情况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57号)要求,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将于2016—2017年开展,将对学校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办学实力、招生就业等产生重要影响。按照省教育厅安排,请各学院认真开展一级学科的自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和无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进行全面摸底,摸清目前各学科的真正实力,分析优势与劣势,对学科的评估定位和今后的发展进行规划。

、各一级学科要参照2012年的全国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按评估体系指标逐项准备、提炼相关材料,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发现不足、问题和努力方向,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分门类)。同时,做好本学科与全国其他高校同类学科的横向比较,了解目前情况,找准自己的位置、优势和差距。

三、在学科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一级学科自评报告。内容包括:

(一)一级学科自评自查整体情况介绍,指出优势、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下一步的学科规划思路(主要指学院的十三五学科规划思路)。

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同时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分门类)》(详见附件),于2015715日前同学科自评报告一起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xkb3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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