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程大校字〔2014〕28号 签发人:高勇
关于印发2014年
审核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陕学位〔2014〕7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西安工程大学申报的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电气工程)增列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艺术硕士含艺术设计、美术、戏剧、戏曲、广播电视五个领域,同时撤销工程硕士(物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印发。
按照文件要求,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招生研究生;待在学研究生毕业后,其学位授予权即予终止。请有关学院及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及培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西安工程大学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