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12月6日开展此项工作的会议安排,结合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布和招生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学科覆盖、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
1. 服务需求。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重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或区域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
2. 学科覆盖。增列和动态调整工作应充分考虑我校已有学科授权布局,以填补空白、优化学科结构、扩大学科授权覆盖面为基本要求。
3. 动态调整。对我校现有工程领域范围内11个硕士专业学位进行动态调整,以扩大生源、有利就业作为基本依据。
4. 保证质量。新增和动态调整的硕士专业学位,要将培养模式改革作为重要依据。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国务院学位办37号文件通知附件1所列的标准掌握。
三、申请专业学位类别范围
(1)增列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办的通知,省属高校可申报增列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确有特殊需求的可申报4个,并以排序形式上报。我校拟申报新增4个,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37号文件关于审核增列范围,结合我校特色优势学科、现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和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拟申报新增硕士专业学位:①艺术;②新闻与传播;③金融;④公共管理。
(2)动态调整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此次动态调整安排,“在硕士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仅允许在工程领域之间进行自主调整。”我校动态调整只安排对现有的工程领域一个类别内的11个专业学位点进行统筹考虑、内部动态调整。根据现有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情况,拟动态调整撤销项目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调整为电气工程申报审核硕士专业学位。
四、审核的办法
1. 此次增列审核由陕西省学位委员会负责。
2. 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每个高校2个增列指标下达限额,省学位办允许高校申报3-4个增列学位点。
3.动态调整数额不在限额范围,申请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按照本次授权审核的申报及审核程序办理。
五、审核工作要求
1. 各拟增列或动态调整的硕士专业学位点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及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申报方案。申报过程中,要与行(企)业组成联合专家组对申报点进行论证和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进行全程监督和评审把关。各申报点提交的申报表(见附件2)将作为本次授权审核及取得授权后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2.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将制定具体的审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将实行分类指导,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认真评审。
3.我校的申报材料、自评推荐或自审办法、推荐或自审结果要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 陕西省学位办要求须在2014年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光盘各1份)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1)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
(2)动态调整取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见附件4)。
2. 我校校内报送时间:2013年12月30日11点前。因为涉及公示7天时间要求,本次申报工作申报时间紧,请相关学院抓紧组织,务必按时上报。
公示期为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5日
3. 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临潼校区22-8号楼318房间
联系人: 胡小梅 闫迪
电话:62779076
附件:1.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doc
2.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doc
3. 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doc
4. 2013年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doc
发展规划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