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学校决定对校2002版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修改,同时制定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改程序
1.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2.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术委员会章程(草稿)》;
3.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4.校党委审定。
二、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事项
1.《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稿)》;
2.《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暂行)(草稿)》。
三、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
会议于12月3日15:00在金花校区第三会议室举行。
四、要求
请各位委员预读两个章程,认真调研,收集本学科专业人士和教学科研部门的意见,甄别判断,形成委员自己的意见,为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好准备。
五、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35人)
陈琦昌 陈增禄 狄育慧 樊增禄 高 勇 郭 伟 胡伟华 黄 翔
黄新波 李鹏飞 刘江南 刘静伟 马 冬 孟家光 钱张师 沈兰萍
孙卫国 仝攀瑞 万 明 王俊勃 王婉玲 王志刚 邢建伟 胥光申
徐焕章 徐利兰 薛 红 姚 穆 张阿维 张 星 赵展谊 周 镭
朱长军 朱欣娟 朱 艳
附:1.《西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稿)》
2.《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暂行)(草稿)》
3.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校学术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20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