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学科建设是我校实现内涵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的关键,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产生创新成果的基础。为了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学校启动新一轮校级学科立项建设工作,建设周期为3年(2014-2016年)。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等相关文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科立项建设的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及学科召集人、学科带头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总结本学科实际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学科建设重点突破的方向,结合行业及区域发展的需要和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平台”的学科建设指导思想,集思广益,充分调研和论证,统筹制定学科建设立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学科方向,组建学科队伍,明确建设任务。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鼓励一级学科或跨学科组建的交叉学科(群)进行申报,要求凝炼明晰的学科研究方向,培育稳定的学科队伍;
第二,做好项目论证与申报工作,并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
第三,进行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论证,明确总体目标和分年度指标任务进度,科学合理安排经费预算。
二、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的类别
各学院(部)、学科(群)按以下类别组织相关学科申报立项。
1. 重点学科(群)建设项目
围绕国家、区域及行业“十二五”技术创新及重大任务需求,以我校5+X产学研协同创新工程关联学科领域为核心,建设我校特色优势学科(群)。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主要依托一级学科并紧密围绕相关领域经整合后的新兴学科(群)。
2. 面上学科(群)建设项目
鼓励以校内现有一级学科或跨学院(部)二级学科整合的学科群进行申报,无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设的有较好基础的二级学科也可单独申报。
3.学科(学位点)培育建设项目
校内无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拟通过立项培育建设的,可申报培育建设项目。
凡列入学校学科建设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申报、答辩、建设、总结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 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的时间安排
学科立项建设项目将按照学科规划、论证、申报、答辩、评审、公示的程序产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013
年11
月21
日
前,各学科(群)在进行充分调研、广泛讨论与征集意见后,确定拟申报项目类别及名称,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并填写拟申报立项建设项目简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
2013
年11
月26
日
前,发展规划处统计申报项目总体情况,确定各类别项目资助标准,并通知各学院(部)及相关学科,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学院(部)于
12
月5
日
前,将“项目任务书”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八份报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
3.
2013
年12
月15
日
前,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进行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的论证,答辩和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5);
4.
2013
年12
月20
日
前发展规划处反馈专家组评审修改意见,各学科(群)修改完善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发展规划处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5、
2013年
12月
25日
前,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学校学科立项建设项目的名单,并进行公示。
6、
2013年
12月
31日
前,学校发文,启动立项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62779076
联 系 人:胡小梅 阎迪
邮 箱:xkb318@163.com
地 址:临潼校区22-8号楼318室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4:《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申报简表》
附件5:《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立项建设评审指标》
发展规划处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