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学科带头人设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程大校字[2013]20号)精神,学校定于9月2-5日召开学科带头人遴选学科推荐会议。请各学院(部)于
8月
29日
16点前
将符合条件的参会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推荐会议按授权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无授权一级学科者按照授权二级学科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为从事该二级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
3.各二级学科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不能相互交叉。
4.报送格式按附件要求进行。
联 系 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62779064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2013
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