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学院组建(补充)教授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1日 09:17

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和《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学院组建教授委员会,统一行使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分教学委员会、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根据学校近期工作,部分学院的学科专业已调整到位,为完善学院学术管理职能,更好的发挥教授委员会作用,现将部分学院组建(补充)教授委员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及任务

(一)新组建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

(二)已完成学科专业调整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需求,补充教授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组成条件及选举程序

(一)组成条件

各组建(补充)教授委员会的学院要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附件9)中的相关要求,确定教授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二)选举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公布委员的组成结构及数量;

2.自荐或推荐候选人;

3.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教授委员会委员;

4.全体教授委员会委员推选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秘书人选;

5.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三、选举事项

1.学院要制定“××学院组建教授会工作方案(附件1),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制定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实施细则(附件2),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备案材料:教授委员会产生过程(附件3-附件7)。

4.自荐或推荐:参考附件8

四、调整事项

涉及到教授委员会人员补充的学院,教授委员会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请委员补充报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程序组织委员补充的选举工作,并将补充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8年4月21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校监察处;

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选举工作;

2018年4月27日前,将备案材料(附件3-附件7)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联系电话:62779073

联 系 人:高占尧、张雄斌

 

附件1:××学院组建教授会工作方案(备案);

附件2:教授委员会实施细则;

附件3:自荐或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备案);

附件4:××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统计表(备案);

附件5:××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统计表(备案);

附件6:××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名单(备案);

附件7:××学院教授委员主任委员、秘书名单(备案);

附件8:××学院教授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自荐/推荐表;

附件9: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  

 

 

                                                       校学术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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