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章程》和《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学院组建教授委员会,统一行使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分教学委员会、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根据学校近期工作,部分学院的学科专业已调整到位,为完善学院学术管理职能,更好的发挥教授委员会作用,现将部分学院组建(补充)教授委员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及任务
(一)新组建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
(二)已完成学科专业调整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需求,补充教授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组成条件及选举程序
(一)组成条件
各组建(补充)教授委员会的学院要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附件9)中的相关要求,确定教授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二)选举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公布委员的组成结构及数量;
2.自荐或推荐候选人;
3.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教授委员会委员;
4.全体教授委员会委员推选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秘书人选;
5.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三、选举事项
1.学院要制定“××学院组建教授会工作方案”(附件1),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2.制定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实施细则”(附件2),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备案材料:教授委员会产生过程(附件3-附件7)。
4.自荐或推荐:参考附件8。
四、调整事项
涉及到教授委员会人员补充的学院,教授委员会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请委员补充报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程序组织委员补充的选举工作,并将补充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8年4月21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校监察处;
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选举工作;
2018年4月27日前,将备案材料(附件3-附件7)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22-8楼315室
联系电话:62779073
联 系 人:高占尧、张雄斌
附件1:××学院组建教授会工作方案(备案);
附件2:教授委员会实施细则;
附件3:自荐或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备案);
附件4:××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统计表(备案);
附件5:××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选举统计表(备案);
附件6:××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名单(备案);
附件7:××学院教授委员主任委员、秘书名单(备案);
附件8:××学院教授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自荐/推荐表;
附件9:西安工程大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
校学术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